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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
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的条件、材料、办理地点与时限。
一、办理条件
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县户籍,或在本县有合法稳定住所,可为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。
二、所需材料
1.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;
2. 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;
3. 结婚证原件(非婚生育的提供相关说明材料);
4. 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;
5. 随父随母落户的书面申请(现场填写)。
三、办理地点
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;也可通过「豫事办」APP 线上预审后到窗口办结。
四、办理时限
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,免费办理。
五、咨询电话
县公安局户政科:0376-XXXXXXX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以相关部门官方答复为准。